新华区法院执行局 为申请执行人追缴赔付款
近日,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案件。该院执行局从办案实际出发,帮助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某公司追缴应赔付钱款人民币3万元。
王某受某公司指派与其他两个同事到某地安装空调,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。受害人王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,被告公司作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所以,原告提起诉讼。该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王某赔偿金5万元(已支付2万元,还需支付3万元)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迟迟未履行判决。原告王某不得不向该院执行局提出申请,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公司履行给付义务。在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,执行过程遇到了阻碍。但是在困难面前,该院执行局的执行员并没有知难而退,而是选择了与“老赖”对抗到底,对“老赖”零容忍。
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之下,终于传来了好消息,该院在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时,发现其中一个账户有存款,随后立即冻结了该账户。被执行人发现账户被冻结,也就不得不向法院低头,积极主动地与申请人和法院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。事件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,最终在商讨之下,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协议,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剩余赔偿。至此,案件告一段落,申请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,被执行人受到了应有的惩处,该院执行局又开始了新的执行工作。